有一句名言大家朗朗上口,「生命誠可貴,愛情價更高,若為愛情故,生命誠可拋。」活生生的發生在一對情侶身上,這是件真實的故事,請聽我慢慢道來。
這一對情侶,男的在飯店上班,學歷並不高,只是一般的服務人員,沒什麼專長,因工作的關係,口才很不錯,很得異性的芳心。女的聰明乖巧,在幼稚園上班,教學很認真,很得學生家長們的認同,是學校的紅牌老師。在家中排行老二,上面還有個姊姊,每天只會上下班忙著賺錢,卻連個男朋友也沒有,沒時間去談變愛。老二卻搶先有了男朋友,交往了好一陣子。
男的三十好幾了,已老大不小,家中也急著要他快點娶老婆,知道他交了一個女老師,已交往一陣子了,個性也很合得來,就催他快點去提親,希望能在年底以前結婚,常言道:「有錢沒錢,娶個老婆好過年。」不是很好嗎?
於是男的看時機成熟了,就選一天黃道吉日,帶著伴手禮去提親了。他心想:他們交往了這麼久,雙方家長也都知道了,並沒有反對,應該是沒有問題的。但是沒想到天有不測風雲,被她媽媽一口就回絕了。乘興而去,敗興而歸,受到極大的打擊,於是整天悶悶不樂。
女方家長認為,上面還有個大姐還沒嫁,而且男的學歷不高,沒什麼特別的專長,工作又不穩定,在飯店工作,收入微薄,怕女兒嫁過去會受苦,所以堅決反對這門婚事。
女的很孝順又不敢說什麼,只有暗自流淚,把淚水往肚內吞,她站在愛情與孝順的中間,不知道該如何是好。君不知,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呀!她覺得人生沒有意義,活得好苦,於是這對情侶就相約到基隆「八斗子」海港,雙雙投海自盡。沒想到男的死了,女的命大,卻被救活了。
從此以後,女的精神就不太正常,不時大吵大鬧,胡言亂語,進出精神病院許多次,病情時好時壞。有一次又發病了,她母親把她帶來見我,我一看她氣色不像生病的樣子,八成是「中邪」了,一定是被「冤魂」跟到了。我暗中結界佈陣,同時燒一道符給她喝下,逼那鬼魂出來把話說清楚,講出冤情再來處理。
原來作怪的竟然是她死去的「男朋友」。男的認為我們一起去跳海,本想可以一起走,沒想到命運大不同,男的死了,女的沒死,所以他千方百計,要把女的帶走,怎麼可以黃泉路上只有我獨行,不是很不公平嗎?我們以前的「誓約」難道都忘記了嗎?他心中充滿了委屈與怨恨。
我對已死的「男友」曉以大義說,人死了不可以復活,陰陽不可同體,如果你很愛她,就不要去傷害她,讓她好好地過下半輩子,這樣不是很好嗎?如果真的有緣,下輩子還是會做夫妻的。萬般強求不得,一切都是命,半點不由人。那位已死的「男友」被我這麼一說,頓時開悟了,放下執著而離開。
「鬼魂」離身後,她就慢慢地清醒過來,又恢復平日可愛的樣子,照常去上班,朝九晚五的,過著忙碌的教學生活。我告訴她,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她的業,要時時「誠心懺悔」才不會重蹈覆轍。有緣的推都推不掉,沒緣的求也求不來,俗語說的好:有緣千里來相會,無緣對面不相見。不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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